渭臨政辦函〔2024〕49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按照《省人大關于移送審查建議的函》《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涉及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清理情況的函》要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對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24年2月1日印發的《關于印發臨渭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渭臨政辦發〔2024〕6號)予以廢止。
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28日
渭臨政辦函〔2024〕49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按照《省人大關于移送審查建議的函》《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涉及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及政策文件清理情況的函》要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對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2024年2月1日印發的《關于印發臨渭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渭臨政辦發〔2024〕6號)予以廢止。
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