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政府各直屬公司:
《臨渭區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管理辦法》已經區政府第11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19日
臨渭區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的組織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渭南市城市更新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項目管理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是指舊城及城中村改造項目、棚戶區改造項目、城市更新項目以及中心城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第三條 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區政府授權區舊城改造事務中心統一管理。
第四條 區舊城改造事務中心牽頭負責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的策劃包裝、手續辦理、招商引資、征收改造、開發建設等工作。
第五條 列入省、市城改、棚改項目計劃且具有開工條件的項目,由各街道、部門擬定項目實施工作方案、項目投資建設協議,報區舊城改造事務中心初審,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由區政府與投資企業簽訂《投資建設協議》,發布《征收公告》。
第六條 城市更新項目實行計劃管理,由項目所在街道策劃、包裝、編制城市更新項目年度計劃,項目年度計劃編制完成后,報區舊城改造事務中心審核,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上報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
城市更新項目年度計劃包括項目區域范圍、更新規模、資金保障、時間安排等內容。
第七條 區政府統一承接市級有關部門交辦的中心城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區舊城改造事務中心統一組織、協調、督促,按照項目所在區域、性質、屬性、資金等情況,安排有關街道、部門組織實施。
第八條 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在辦理立項、穩評、環評、申報棚改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補助資金、發行棚改專項債、城市更新項目政策性資金時,項目實施單位須提供區舊城改造事務中心出具的審核意見,區級相關職能部門方可予以辦理。
第九條 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涉及征地、房屋征收時,項目實施主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起草項目《征收補償方案》,報區舊城改造事務中心審核,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項目實施單位方可組織實施。
第十條 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按照“一個項目、一個專班、一套辦法、一抓到底”的要求組織實施,項目實施單位主要負責人是項目的第一責任人。區舊城改造事務中心會同區政府督查室現場督查督辦,發布督查通報。
第十一條 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納入全區績效考核體系并賦予相應分值。區舊城改造事務中心負責對全區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區對街道、部門年度考核。
第十二條 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三章 資金管理
第十三條 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涉及的資金包含財政資金、專項債券資金、融資資金。
第十四條 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資金統一進入區政府在區舊城改造事務中心設立的專項賬戶,該賬戶實行??顚S?,嚴禁拆借、挪用、擠占。
第十五條 中心城區城建類項目資金的專項賬戶支出,嚴格按照區財政局印發的《渭南市臨渭區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區舊城改造事務中心負責解釋。